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指:
1.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3.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4.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由此看来,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的针对对象应该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扩展资料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相关情况
1.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
2.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
3.面对正风反腐肃贪的新形势,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无论是在方式方法上,还是实现路径上,都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参考资料:中国军网: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