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顾客不提供抬头信息,可以拒绝开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和单价、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经营者开发票时应按规定逐份填写,包括客户名称的全部内容都要写清楚。
因不提供开票信息而不开票并没有违反发票管理的规定,恰恰相反,这是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发票管理办法对发票的填开有明确的要求,对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也有相关的处罚规定,但大多数消费者消费后索取的发票尤其是定额限额类发票,有相当一部分是只加盖了发票专用章,而没有相应填写顾客名称、开票时间这些关键信息,这样的发票是不符合发票管理规定的,而且也不能准确反映商家和消费者之间账务上收入和支出的实际情况。
税局提醒广大纳税人,在使用发票时应严格遵守《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