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科目明细可不可以设为往来款

2022-08-05 汽车 207阅读
俺来回答:
其他应收款的性质就是往来款,所以二级科目设往来款属于没有说明应收款项的特点,这么设定似乎做无用功。当然,核算上并没有规定不允许这么设,只不过这么设定比较没用。
二级科目的设定应做到对一级科目进行细分和说明的作用。
从其他应收款这个具体科目看,以下两种设定二级科目的方式更好一些。
一是可以按欠款的对象,即应收的单位或个人来设定二级科目;
二是可以按欠款的性质,即应收的内容来设定二级科目。比如:业务款、周转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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