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中写上“转学申请书”几个大字。
2、顶格写上“尊敬的校领导”或者“尊敬的学生处领导”,加冒号。
3、如果你是为自己写的,空两个格写字。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名字,哪个班的学生。
写清为什么转学,原因要写得让学校领导理解同情才可以。
4、正文结束时要写上请求领导批准。
5、写上“此致,敬礼”,注意此致空格写,敬礼顶格写。
6、右下角签上自己的名字。下一行写日期,年月日写全。
7、如果你是为孩子写的,正文要写清自己是谁,为什么要让孩子转学,其他步骤一样。
扩展资料
一、转学条件
学生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确须变更就读学校的,准予办理转学。
1、家长因工作异地调动、居住地变化或其他原因,户籍迁离原学校服务区的;
2、流出学生回原籍就读的;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转学。
二、申办流程
持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本区内一式三份,向学校领取并填写完整)及相应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办理:
1、转入地学校申请同意;
2、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3、转出地学校申请同意4、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5、到原就读学校办理相关转学手续。(本区内转学双方学校同意后送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持原件、复印件,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1、户口已迁进转入地区及回原籍的提供转入地户口簿;
2、户籍尚未迁进转入地区的:持原户口簿,属家长工作异地调动的提供行政介绍信等工作调动证明;属其他特殊原因的须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区内农村中学间互转的,持经双方学校同意的申请表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