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处主管”是正科级别干部,“街道主任”是正处级别干部。
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级别相当于乡级行政区,但不属于乡级行政区,对应于农村和牧区的乡、民族乡、镇、苏木、民族苏木的人民政府以及县辖区的区公所。北京市是直辖市,所以其街道办事处下属的行政处的主管是正科级别干部。
扩展资料:
授权法源
1954年12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已废止)。
1954年9月2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十二条。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街道办事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