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超过50公斤。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 行李每件的最大重量为50千克。体积以适于装入行李车为限,但最小不得不小于0.01(立方米)。行李应随旅客所乘列车运送或提前运送。
行李中不得夹带货币、证券、珍贵文物、金银珠宝、档案材料等贵重物品和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物品、危险品。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相关法条:
第七十条 行李、包裹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托运人可选择其中一种运输方式。按保价运输时,可分件声明价格,也可按一批全部件数声明价格。按一批办理时,不得只保其中一部分。
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核收保价费。一段按行李、一段按包裹托运时,全程按行李核收保价费。保价的行李、包裹发生运输变更时,保价费不补不退。
第七十三条 承运人对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可以检查其声明价格与实际价格是否相符;与拒绝检查,承运人可以拒绝按保价运输承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铁路旅客运输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