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俗成的做法是给个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纳税人识别号可以为,如开具发票单笔销售额超过万元,可以填写身份证号码。
具体做法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规定,各个地方规定各不同。这里找到一个广东省的规定: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规定》(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3号)文件第十六条的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如实填写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及单位全称,购货方无纳税人识别号和单位名称的,纳税人识别号可填写15个“0”,单位名称应填写购买人个人名字。
约定俗成的做法是给个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纳税人识别号可以为,如开具发票单笔销售额超过万元,可以填写身份证号码。
具体做法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规定,各个地方规定各不同。这里找到一个广东省的规定: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规定》(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3号)文件第十六条的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如实填写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及单位全称,购货方无纳税人识别号和单位名称的,纳税人识别号可填写15个“0”,单位名称应填写购买人个人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