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法院拍卖车辆没有登记证书也没有行驶证怎么过户

2022-08-15 社会 417阅读

带上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其它司法证明,去车辆管理所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第二十一条规定: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

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扩展资料: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因本市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买人须符合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条件,竞拍成功后买受人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指标管理机构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因此获得更新指标。”

也就是说,最终买受人购买车辆后,只是获得了购车上牌的资格,不享有原车号牌号码,需要重新申请新号牌号码。原车主亦不再获得更新指标。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11辆司法处置车辆明早8点开始竞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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