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婴现象要从两方面进行讨论
1、杀死与自己无亲缘关系的婴儿。此种情况多为两种原因引起,一是避免潜在威胁,譬如古代谋权篡位者秘密谋杀幼年皇子,在其势单力薄时灭口,有助于巩固自己的权力地位。二是继父为了延续自己的基因而杀死其他男人的子嗣,这是基于亲缘系数的考量——非直系亲属的亲缘系数低到不值得为其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
2、杀死亲生骨肉。据一份小范围的研究显示,杀亲生骨肉最多的原因是物资的匮乏,父母为了自保,很可能会优先考虑杀死消耗量极大的婴儿。其次是抛弃先天畸形的婴儿,由于此类婴儿物资消耗量极大而回报很少,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父母普遍倾向于照料健康的孩子而忽视畸形儿。最后还有一种类似上述的继父效应,不同在于父亲是在不确定其子是否为亲生而误杀,理由同样是基于亲缘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