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的收款人和开票人能是一个人吗

2020-05-18 财经 74阅读

可以是一个人,但发票开票人与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人;发票专用章不能盖在金额上方,如果盖在金额上会影响认证,可以拒收,要求重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据此字迹不清的专用发票不能使用。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四联:

第一联 蓝色 存根联

第二联 棕色 发票联

第三联 绿色 抵扣联

第四联 黑色 记账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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