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是“推荐好友”的活动规则?
一、推荐方式:
陆金所用户通过“推荐好友”功能,将陆金所相关信息分享给自己的朋友,分享的内容中会包含推广链接;通过“短信推荐”功能推荐好友,推荐的好友手机号将与您关联。
(一)当您的朋友点击推广链接进入陆金所注册账户,或者用您推荐的手机号码在陆金所注册账户,您都将成为该好友的推荐人。
(二)当发生如下情况时,推荐好友关系不成立:
您推荐的好友,在初次点击推广链接30天后才进行注册;
您推荐的好友,在您向其发送推荐短信30天后才进行注册;
您推荐的好友,在点击推广链接注册前收到过其他人的推荐短信;
您推荐的好友,在点击推广链接前参与过陆金所APP的抽礼包活动;
您推荐的好友,在注册时点击的是其它陆金所用户或陆金所合作公司的推广链接。
二、奖励规则(活动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一)普通推广员
1)您本次活动推荐注册的好友,每位好友在注册后30天内:
a)累计投资金额1-4999元,奖励您30元;累计投资金额5000-9999元,奖励您50元;累计投资金额10000-29999元,奖励您150元;累计投资金额30000-99999元,奖励您250元;累计投资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时,奖励您300元(本项奖励适用于投资任何产品)
b)提成奖励:好友投资稳盈-安e(包括转让专区)、点金计划、专享理财(包括转让专区)、安盈-票据、富盈人生、信托理财、稳健理财、零活宝-14日聚财, 您将获得0.1%的提成奖;好友投资零活宝-28日聚财,您将获得0.2%的提成奖。(提成奖与累计投资奖是叠加享有的)
(二)超级推广员
1)您本次活动推荐注册的好友,每位好友在注册后30天内:
a)累计投资金额1-4999元,奖励您30元;累计投资金额5000-9999元,奖励您50元;累计投资金额10000-29999元,奖励您150元;累计投资金额30000-99999元,奖励您250元;累计投资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时,奖励您300元(本项奖励适用于投资任何产品)
b)提成奖励:好友投资稳盈-安e(包括转让专区)、点金计划、安盈-票据、富盈人生、信托理财、零活宝-14日聚财、零活宝-28日聚财, 您将获得0.2%的提成奖;好友投资专享理财(包括转让专区)、稳健理财,您将获得0.1%的提成奖。(提成奖与累计投资奖是叠加享有的)
2)如何成为超级推广员:您历史累计推荐3位及以上好友成功投资,且推荐的投资用户数/推荐的认证银行卡用户数>10%。满足如上两个条件,将在次月成为超级推广员。请进入您的陆金所账户“推荐好友” — “我要推荐”中查看您的推荐等级。
(三)您推荐的被推荐人
完成实名认证奖励30投资券(“投资券”同原“投资券”,3万起投,APP投资专享),完成银行卡认证奖励30投资券(“投资券”同原“投资券”,100元起投,有效期30天,除零活宝T+1、富盈增长、珠江人寿、粤股交、生命人寿),该奖励不与其他认证活动奖励同享。
(四)推荐越多奖越多
1)推荐好友人数达30人,奖励300元
2)推荐好友人数达60人,奖励800元
3)推荐好友人数达100人,奖励1500元
4)推荐好友人数达500人,奖励10000元
5)推荐好友人数超过500人的部分,额外奖励您20元/人
(五)首次推荐特别礼
活动人群:截止2015年12月1日从未推荐过好友的用户
活动奖励:您在12月所有成功推荐注册的好友,好友在12月31日23:00持有的所有投资产品金额,好友本人都将享有0.1%的现金奖励,该奖励将在2016年1月15日前发放到好友本人账户。
例如:您的好友当时持有10万元,他就将享有10万*0.1%=100元现金奖励,奖励将在2016年1月15日前发放到好友账户。
(六)排行榜奖励
推荐交易用户数量排行榜 ,第1名奖励20000元,第2名奖励10000元,第3-5名奖励5000元,第6-10名奖励2000元。
奖励(四)、奖励(五)和奖励(六)中推荐好友人数均为12月注册且12月成功投资的好友,该奖励将在2016年1月15日前发放到您的陆金所账户。
三、其他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好友推荐奖励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每人每月收入额满800元,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回馈广大用户,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好友推荐奖励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陆金所会补贴给您,并代您缴纳,即您的推荐收入不受影响,推荐人无须承担额外税费。
附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即每次收入额*(1-20%)>20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进行好友推荐的方式需要合法,符合陆金所好友推荐规则,如有任何违反好友推荐规则的行为发生,一经查实取消奖励。
(三)推荐奖励于2016年1月15日之前支付您的陆金所帐户余额中,可直接用于投资或提现。
(四)以上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陆金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