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使直观教学取得良好的效果,应遵循感知觉的规律。
1.运用被感知的强度律
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刺激物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才能被我们清晰地感知。因此,教师在讲课时,声音要洪亮,语速要适中,板书要清晰,要让全班同学听得懂、看得见。教师在制作、使用直观教具时,也要考虑到直观教具的大小、颜色、声音等是否能被全班学生清楚地感知。
2.运用对象与背景差别的感知觉规律
当知觉的对象与背景在颜色、形态、声音等方面有较大差别时,知觉的对象容易被感知。如讲课时,对于重要的知识,可以反复几次,可以提高音量;板书时,重要的部分可以用大一些的字,可以在那些字下面加点、画线,可以用彩色粉笔;不要在黑板前演示深色教具;使用挂图时,可以将其中不需要学生看的部分遮住;制作教具时,要注意把知觉对象从背景上突出出来等。
3.运用静止背景上的活动性对象易被感知的规律
我们知道,在静止的背景上,活动的对象容易被感知,也容易吸引人的注意力。因此,教学中使用活动性教具,演示实验,放幻灯片、教学电影或录像等,可以起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4.运用知觉的组合规律
在时间上彼此接近、在空间上彼此接近或相似的刺激物容易被知觉为一个整体。因此,教师在绘制挂图时,不要在需要学生感知的对象周围画上与之类似的线条或图形,在不同的对象之间留空或用色彩区分;板书时,章与章、节与节等不同内容之间要留空;讲课时,语言流畅,针对不同内容,采用不同的语速,对不同的内容加以分析、综合,使学生了解其中的逻辑关系。
5.让学生交替使用多种感官感知对象
如果学生能使用多种感官去感知同一个知觉对象,那么,从不同感官获得的信息将传递到大脑,从而获得对事物的全面的认识。我国古代的许多学者曾提出学习要做到“五到”,即眼到、耳到、口到、手到和心到,其目的就是通过多种感知渠道来巩固知识。有研究表明,在接受知识方面,看到的比听到的给人留下的印象深。只靠听觉,一般能记住15%;只靠视觉,一般能记住25%;既看又听,能记住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