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停止缴费几年,几年后再缴费可以吗?

2023-05-07 综合 49阅读

不可以的。不能补停缴的那几年的费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里面规定,农民缴新农合的相关费用,必须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超出了,就不能补交。

也就是说,医保100多块的费用只是保障一个人一年的医疗期,一码段陪年交一次费。假如去年年底交了费用,就是保障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没有交费,那今年看病的费用便不能报销。即使再补交的费用也只能保障后续年度的,并不能补上前面几年没交的费用。

这是因为医保是现交现保制度,也就是说交一年保一年,不像养老险那样可以累积。如果交了医保费但一年也没有生病,没有报销,那这个钱也不可以累积到下一年度。所谓一年保一年,就是100多块钱的费用只管一年的医疗期,不管其他,不能累积。

农村合作医疗不同其他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没有个人账户积累,不返还个人账户,也不累计缴费年限,完全属于消费型保险,正常缴费期每年10月至12月,保下一年医疗保险报销,一年一交,交一年保一年,断交不得报销。

即使医疗保险没有用上,以前缴费不累计退还,而是充实医保基金,用于支付其他人员医疗报销,跟自己无关。

扩展资料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消息,2019年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启动实施。未出台整合方案和尚未启动运行的地区要抓紧出台方案并尽快启动实施;已启动运行的要实现制度深度融合,提高运行质量,增强保障功能。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燃猜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国家层面首次从统筹城乡的角度,对城乡居民医保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通知》提到,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基数部分的补助标准不变,对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和中部地区60%的比例安排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

省级财政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省级及以下财政分担办法,地方各级财政要按照规定足额安排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

各统筹地区要科学合理确定具体筹资标准并划分政府和个人分担比例。年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地区,在确保各项待遇落实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合理确定2018年筹资标准。

《通知》明确,整合过程中,要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确保稳定连续参保,实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完善新生儿、大学生以及已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等特殊人群参保登记及缴费办法,确保及时参保,杜绝发生参保空档期。要注意对特殊问题、特殊政策进行妥善处理,稳定待遇预期,防止福利化倾向。

《通知》强调,全面推进和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通过互助共济增强门诊保障能力。尚未实行门诊保障的地区,要加快推进建立门诊统筹。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要逐步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通知》还显示,完善协议管理,将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机结合,依托基层医疗机构,发挥“守门人”作用。探索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明确按人头付费的基本医疗服务包范围,通过与医疗机构平等协商谈判确定按人头付费标准。

针对门诊统筹特点逐步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与费用结算挂钩,确保服务质量

《通知》还指出,与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宣传动员和征收工作的配合衔接,确保按时足额征收,巩固参保覆盖面。在机构改革期间,要保证工作的延续性,确保群众待遇不断档。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迟蠢:人民网-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涨至每人每年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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