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桩或地下连续墙:适用条件:适用于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三级; 悬臂式结构在软土场地中不宜大于5m;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宜采用降水、排桩加截水帷幕或地下连续墙。
水泥土墙:适用条件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二、三级; 水泥土桩施工范围内地基土承载力不宜大于150kpa; 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
土钉墙:适用条件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二、三级的非软土场地;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逆作拱墙:适用条件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二、三级;淤泥和淤泥质土场地不宜采用; 拱墙轴线的矢跨比不宜小于1/8; 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放坡:适用条件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三级;施工场地应满足放坡条件;可独立或与上述其他结合使用; 当地下水位高于坡脚时,应采取降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