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立正确的家教观
二、重视父母的作用
陈鹤琴十分重视家庭教育中父母的重要作用。他对父母提出了以下要求:
1、父母要尊重儿童的人格;2、父母步调要一致;3、父母要给儿童以真正的爱。
三、陈鹤琴在对学前儿童心理和教育长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合学前儿童发展的课程组织法,即“整个教学法”。
四、陈鹤琴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幼稚园课程编制应遵循的十大原则。
1、课程的民族性;2、课程的科学性;3、课程的大众性;4、课程的儿童性;
5、课程的连续发展性;6、课程的现实性;7、课程的适合性;8、课程的教育性;
9、课程的陶冶性;10、课程的言语性。
五、陈鹤琴提出了十七条教学原则。
1、凡儿童自己能够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2、凡儿童自己能够想的,应当让他自己想;
3、你要儿童怎样做,你应当教儿童怎样学;4、鼓励儿童去发现他自己的世界;
5、积极的鼓励胜于消极的制裁;6、大自然、大社会是我们的活教材;
7、比较教学法;8、用比赛的方法来增进学习的效率;9、积极的暗示胜于消极的命令;
10、替代教学法;11、注意环境,利用环境;12、分组学习,共同研究;13、教学游戏化;
14、教学故事化;15、教师教教师;16、儿童教儿童;17、精密观察。
扩展资料:
陈鹤琴(1892年3月5日-1982年12月30日),浙江省上虞县人, 中国著名儿童教育家、儿童心理学家、教授,中国现代幼儿教育的奠基人。早年毕业于国立清华大学,留学美国五年,1919年获得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
五四运动期间回国后,最初担任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授,讲授儿童心理学课程。东南大学成立后,任教授和教务主任。 后担任中央大学师范学院院长和南京师范学院校长。
陈鹤琴提出了“活教育”理论,重视科学实验,主张中国儿童教育的发展要适合国情,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呼吁建立儿童教育师资培训体系。编写幼稚园、小学课本及儿童课外读物数十种、设计与推广玩具、教具和幼稚团设备。 一生主要从事于一系列开创性的幼儿教育研究与实践,有《家庭教育》等著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