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社保局办公室电话为22723229,也可拨打服务热线电话咨询,服务热线电话为 024-12333。
拓展资料: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办公电话:22723229
负责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机关档案管理、综合治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社会责任审查、社会团体综合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处。 办公电话:22533051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沈阳市社会和经济发展,拟订沈阳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宏观战略;拟订沈阳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
承担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的调研工作;拟订本系统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综合统计管理工作。
(三)财务处。 办公电话:22731417
参与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及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财务、资金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有关财务、资金(基金)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会计人员管理工作。
(四)信息宣传处。 办公电话:22539005
负责统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规划;承担局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网站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五)信访工作办公室。 办公电话:22899286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工作;负责信访事项统计和信息工作;承办局机关来访接待工作;承担省厅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相关信访任务。
(六)行政审批办公室(法规处)。 办公电话:22862601
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法制工作;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担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听证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及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参考资料: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