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样的分配体制,总的原则都应是公正操作,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公租房管理中心建议设立“住房保障办公室派驻小区服务管理中心”,创新公租房管理体制可采用“三级管理制”与“三位一体制”相结合。
所谓“三级管理”即分为市级管理中心(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区级政府保障房中心、街道办事处代管中心三级共同管理,并按照“经租管理和物业服务相统一”的原则,实现社区、物业、居委会“三位一体”的方式进行管理。公租房管理中心还建议出台《公租房小区管理办法》,对公租房小区依法管理。
同时,制定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政策体系,尽早出台《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以及相关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规划》、《装修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围绕后续管理的规定建立起完善的公共租赁住房法律法规体系,使公租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管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