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退伍军人判刑后重新工作,服役时的军龄能否计算工龄
复员、退伍军人,回到农村参加农业生产以后,又到企业、事业或国家机关工作的,参加农业生产的一段时间不得计算工龄。
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含合同制);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判刑后开除军籍的,其参加工作时间从刑满释放后分配工作之日起重新计算,判刑后保留军籍的,可以将服刑前后的军龄合并计算,其参加工作时间可以从第一次参加军队之日起计算。
退伍军人招收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后,其服役期间的军龄应视为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