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网站的前置审批有关问题的答复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因此,如果设立经营性网站,应当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由省级以上电信主管部门核发经营许可证,其中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信息服务的,在取得许可证之前应经有关部门同意。另外,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设立由文化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果设立非经营性网站,只要履行备案手续就可以。
二、关于公司和个体户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
设立经营性网站,可以自愿选择办理公司、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类型企业的设立登记。
1、公司设立登记程序:①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②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审批,取得有关批准文件;③公司备齐文件后,由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④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2、公司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委托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住所使用证明、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3、个体户登记直接在辖区基层工商分局办理。杭州seo独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