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二手车不能和车牌号一起过户。原号牌满足使用年限可以保号到原车主头上,供其买新车使用。如果不满足条件或车主放弃原号牌,则由车管所收回原号牌,新车主需要重新选号上牌。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无论是新规还是之前的规定都是不允许车牌进行过户的。目前车辆过户车牌是随人不随车,是不能随车过户,更不能单独过户车牌。以前之所以出现的倒卖车牌都是因为管理不严违规进行私底下操作,08年以后明令禁止车牌过户的。
扩展资料
以下的车是不予以过户的:
1、凡是未上“交强险”的车辆,不能办理过户;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3、申请车主无法代理原车主办理过户手续;
4、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要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走私、海关监管、盗窃的汽车无法过户;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8、营转非到达报废年限的或在1年时间内将报废年限的;
9、对于迁出和迁入的二手车,未达当地要求标准的不能过户;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