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出口货物应纳关税税额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进出口货物应纳关税税额=单位完税价格×应税进出口货品数量×适用进口或出口税率
或者
进出口货物应纳关税税额=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适用进口或出口税率
扩展资料:
1.进出口货物关税是我国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之一,是促进我国对外经济交往、技术交流、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一环,并可以有目的的调整进出口货物的种类、数量,贯彻对外贸易政策,促进对外经贸的发展。
2.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是以该货品运抵我国国境的到岸价格(C.I.F)为依据。到岸价格拮在采购地的正常批发价格,加上国外已征的出口积及运抵我国口岸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手续费等一切费用。即: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进口货物到岸价格
若进口货物到岸价格不明的,其完税价格由海关参照国内同样货物的市场价格审定,其计算公式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国内市场价格/1+进口税率+20%。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进出口货物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