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分两种情况,一是前五顺位的选秀,一是六至其它顺位的lottery选秀。所谓lotto者,只有不进季后赛的队伍才有资格谈(被交易者除外),也就是弱队补强的最好机会。
前五顺位,等于是球队即战力的补充,选到就可以上场,上场就可以发挥效果的意思。大部份前五顺位的球员,都是在大学名声卓著,实力已经备受肯定的球员。一般来说不会用“赌”的来选这前五顺位,除非没人可选,或许球员之间行情相当,才有可能搏一搏。
“状元签”的意义与其它的选秀又有所不同。首先如果状元是“公认”的,像97年的邓肯一样,不管队上缺什么人,一律“先选再讲”,甚至不惜为这个状元改变球队形态。90年状元科尔曼被网队、选去,当时的网队已经有一锅大前锋了,但是科尔曼是公认的状元,不选没有天理,所以才先动手。绝大部分的状元在投入NBA的第一年都有不错的表现。从90年算起,这十一年的新人王除了94年的大狗罗宾逊、95年的史密斯、98年的奥拉沃坎迪以及今年的马丁之外,其它七个全当选新人王,所以状元的实力是真的不可小看的。
但是不一定状元是公认的怎么办?可能有两三个选择,甚至出现状元扑朔迷离的情形。这几年新秀水平不高都有这种情形。以今年来说,格里芬、巴蒂尔都有成为状元的理由,没有超级新人怎么办?这时就得抓个“稳”字诀来选,选择最有保证的球员,就是对的。以前年来说,公牛队不敢赌弗朗西斯、奥多姆,选择了布兰德,虽然事后证明选这三人中的任一个都差不多,但至少选布兰德是安全的。
其它2-4顺位呢?那就不一定了。顺位怎么排则再说。第二顺位的球队得看第一顺位的球队做何选择,设想所有的沙盘推演,再做决定。甚至各球队已经在私下有所协议,互不争夺所好球员,但其中有暗盘。譬如说像98年的例子,猛龙队在勇士队前面先选,猛龙队其实是想要卡特,但得知勇士队比较想要贾米森,于是放出风声他们对贾米森也有兴趣,趁机跟勇士队勒索一点,先选贾米森再交易到勇士队。虽然往往只是差个选秀或是交易个什么球员之类的,但是可以借机解决一些球队的人事问题等等…常常用在这选秀的尔虞我诈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