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机关兼有侦查权和治安权对刑事侦查有什么正功能和负功能?
首先区分一下侦查权和治安权,侦查权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违法行为进行侦查、调查的法定职权,治安权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一般治安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的法定职权,刑事侦查权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犯罪侦查部门、监狱犯罪侦查部门以及军队保卫部门分别行使统一管理,而治安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授权公安机关的特定职责,属于一种行政职权,其具体内容包括户籍管理、危险物品管理、行政(治安)拘留、社区治安防控等职责,所以说公安机关既是国家司法机关又是政府行政机关,其正的功能应该是无论在行使治安权还是刑事侦查权的过程中都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处置一般治安违法问题以及刑事违法问题,而其负的只能应该就是治安管理权和刑事司法权区分不明确,易造成权力行使的错位和混乱,也不易让普通公民搞清楚执行职务的警察是在执行刑事侦查职责还是在执行治安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