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公司领导:
我叫XXX,男(女),今年XX岁,是XXX县XX乡XX村人,XXXX年通过招聘进入公司就业,现从事XX工作有X年X个月。
本人了解到公司还未为我办理住房公积金,本人今申请公司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伏卖罩开通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并交纳公司和个人部份住房公积金至帐户内。
特此报告,请示解决为盼!!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日
扩展资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国务院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配蔽公积金账户。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缺闹,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