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科目的会考方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种,采用“3+3+4”的形式,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作为必考科目,在其余科目中考生可任选3门作为考试科目,余下4门作为考查科目(笔试),要求考生在第一次报名时就选定考试和考查科目。实践操作科目均为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的成绩报告分为4个等级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考查科目的成绩报告只分2个等第(及格、不及格)。
从今年起,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取代原来的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政策,新增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两门考试科目,统考科目由原来的9门增至11门。我省针对高中新课改专门研究制定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昨日出炉,今后,凡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都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并所有科目及格,方能取得高中毕业证。
哪些学生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施,此前的普通高中学生继续实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政策。凡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都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生在高二年级上学期末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可在高三年级上学期末参加相应学科补考,补考成绩分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
此外,学业水平考试也面向社会开放,社会青年可在当地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照在校学生。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省的学生,其在省外参加的同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予以认可,没有同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参加我省的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有哪些?
据介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其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等11个科目;考查科目为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及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由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结果报教育行政部门)。
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会考有何区别?
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是国家承认的省级普通高中文化课毕业水平考试,重在考核学生文化课学习是否达到毕业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是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行的终结性考试,旨在全面反映普通高中学生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从考试功能上看,会考仅仅是毕业水平考试,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水平,而学业水平考试不仅是毕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会考实行每年1月和6月两次考试,每次考试开齐全部考试科目,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科目,允许跨年级参加会考。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高二年级上学期期末,减轻了学生的考试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