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有关部门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为做好学校与有关部门安全协调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二、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三、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
四、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校的综治活动资料,规范归类。
五、及时排查各类治安隐患;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