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资质分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总承包分为特、一、二、三级总承包。工程总承包资质序列一共有12项,具体有以下种类: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8、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9、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12、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总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