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
根据《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劳人培[1985]23号)第(一)项及《劳动人事厅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具体意见》(吉政发[1985]143号)第二、四条规定,“文革”期间随父母下乡的人员,年满十六周岁后,在农村参加社队劳动的时间,可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做了重大调整。各级党委和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和办法,使绝大多数原下乡插队知识青年得到较为妥善的安排。但是,他们插队劳动的时间是否计算工龄的问题长期没有解决。经与各方面商量,一致认为“文革”期间下乡的原插队知识青年的工龄计算问题,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遗留下来的,需要从实际出发,给予妥善解决。
扩展资料
比如陕西的规定:文革前随父母迁往农村年满十六同岁的子女,不属于文革期间和1962年至文革开始前,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因此,不能按知青对待,也不能计算连续工龄(陕劳人险〔1987〕390号)。
文革期间随父母下乡劳动,且年满16周岁的子女,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发[1987]85号规定精神,其符合插队知识青年条件的,可按插队知青对待,不论他们是按知青办了招工手续招工的,或随父母落实政策、按知青对待返城的,其下乡劳动期间均可计算为连续工龄(1986劳动保险问题解答八)。
江苏的规定:《关于明确“文革”期间随父母下放的子女连续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苏劳社险〔1987〕17号 ):从年满16周岁起计算连续工龄,毕业时超过16岁的按毕业时年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