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下列标准确定:
1、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为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0126元)。
2、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实际人均月工资低于1583元的按1583元确定单位缴费工资总额基数。
3、企业职工月个人缴费工资的下限为1583元。
4、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按不低于1794元确定。
四、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的月缴费工资基数按不低于1583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