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产和法人资产是有分别的。
企业向银行贷款,以厂房抵押,这是法人贷款。贷款逾期后,银行会拍卖抵押物,若抵押物不能拍出(每次不能拍出,会降价再拍,连续三次后视作不能拍出),银行可以向法院要求将抵押物转移到银行名下,以物抵债。如果仍然不够贷款,只要企业没有倒闭,银行将继续向企业索偿。但如果企业倒闭,银行会向清查委员会申请索偿,这是有固定的清产核查手续和固定的偿还顺序的(如国税、地税、民工工资等都是优先顺位)。
正常情况下,银行在此时不能向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追偿其投资企业的负债。但有两种情况例外,一个是借款的企业不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是合伙、个体等,银行可以继续向股东追偿;二是企业在贷款的时候,法人代表或股东签署了个人连带责任担保,这是银行就有权力继续追偿了。
至于地域不同的问题,并不能对上述原则构成任何影响。除非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会对上述原则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