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鱼的混养比例和密度可根据肥料饵料供应情况、混养模式、池塘条件及鱼种规格等确定。
在传统养鱼中,“肥水鱼”和“吃食鱼”的比例为6:4;采用配合饵料精养,可增加“吃食鱼”的混养数量,其比例一般为4:6。以草鱼为主体混养鲢、鳙鱼,混养比例为2:1或2:2;以草鱼、团头鲂为主体混养鲢、鳙鱼,草鱼、团头鲂的比例为1:3或1:4,草鱼、团头鲂与鲢、鳙鱼的比例为1:1,鲢、鳙鱼的比例任何时候均为4:1或5:1。其中,草鱼允养量为每平方米水面10~15千克;鲢鱼的允养量为每100平方米水面20~30千克;鳙鱼的最大允养量为每100平方米水面4.5~6.0千克。以鲤鱼为主体混养其他鱼的比例为6:4或7:3,鲤鱼的允养量为每100平方米水体90~180尾。由于鲤鱼争食性很强,在以主养老口草鱼的池塘,鲤鱼的搭配规格应控制在25克/尾,每100平方米水面数量不超过15尾。以青鱼为主体鱼的池塘,鳊鱼的搭配数量一般为每100平方米水面30尾。以鲫鱼为主体鱼,允养量为150~220尾;不论以那种鱼类为主体鱼,若银鲫和白鲫混合搭配混养,每100平方米水面,规格为40~50克/尾的白鲫混养数为30~45尾,规格为15~20克/尾的银鲫混养数为60~90尾。此外,罗非鱼是很好的搭配鱼种,规格为5~10克的越冬鱼种,搭配数量一般为每100平方米水面45~75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