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会被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1,违章建筑简介: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2,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3,不用拆的四种违章建筑:
(1)虽一户多宅,但所有宅基加起来的面积不超出当地标准的。此类房屋能够确权,不需被拆除。
(2)由于合法继承导致的“一户多宅”。但若是父母都辞世了,子女又有城市户口的话,农村的房子虽说不会被拆除,但是也不能随意修建,加盖,只能等房子自然老化,消亡之后,由村集体收回。
(3)经过合法手段在集体内得来的宅基地和房屋。这些房屋能够确权,不需要被拆除。例如本村村民之间经过买卖,互换等方式获得的宅基地和房屋就可以不用被拆除。但房屋如果是超越本集体的范围,从外村村民的手中买来的就不符合这一规定了。
(4)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违章建筑”。这些建筑放在现在是不符合相关政策的,但在修建时是符合当时的政策的,这类建筑就可以不必拆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