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的“加格达奇”在地图上标了“属黑龙江”是什么意思?

2020-09-15 时事 108阅读
1964年,黑龙江以呼玛县及鄂伦春自治旗的部分地域合置大兴安岭特区,此后大兴安岭特区辖有松岭、新林、呼中、塔河4区,1969年由于省际政区变动,呼玛县及鄂伦春、莫力达瓦2旗划入大兴安岭,当时全区面积达13.6万平方公里,并于1970年改设为地区。1979年,省际边界恢复原状时,鄂伦春、莫力达瓦2旗划回内蒙古,但大兴安岭地区的驻地仍在鄂伦春旗内的加格达奇。自1964年新林区开发以来,此后呼中、松岭、加格达奇都设立了政企合一的“区”,1981年呼玛县分设出塔河、漠河2县,此后至今,大兴安岭辖区有3县4区,面积8.24万平方公里,人口52.93万人(2001年统计数)。
大兴安岭是至今东北地区惟一的“地区”,但全区城市化水平高达90.4%(2001年统计数),2003年实现GDP50.2亿元,人均GDP在黑龙江仅次于大庆和哈尔滨,高于其它10个地级市,而且首府加格达奇也已发展成了一个12万多人口的城市,已完全具备了地级市的条件,但同时由于首府加格达奇处于内蒙古境内,这样就很难撤地设市。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兴安岭地跨两省区,所辖的加格达奇和松岭2区共1.74万平方公里的地域理应划入黑龙江,但实际上却一起划属内蒙古。这无形中形成了一种“双管”的格局。
但大兴安岭的4个辖区与其它3个县规模相当,行政结构相同,而且在不远的伊春,这种政企合一的模式都一直作为县级的市辖区,尽管大兴安岭4个辖区有了相应的机构和体制,但仍不被列为正式的县级行政单位。
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大兴安岭在行政体制上还有很大的特殊性。当前,大兴安岭行政体制改革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都已基本具备,因而也就很有必要对这一行政体制作一番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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