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银行代扣手续的步骤:
1.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联卡(委托办理需持双方身份证及被委托人的银行卡),到社保局业务办理大厅填写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申请表。
2.市社保局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本人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3.符合银行代扣的人员,由参保人员持申请表到指定的代扣银行,签订代扣协议。
4.代扣以年缴方式代扣费用,银行将用短信息通知参保人员。参保人员需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将钱存在银行卡上。在银行代扣成功后,可持身份证到市社保局个体征缴窗口打印代扣发票。
5.若需变更缴费险种、档次、扣款账户或终止缴费等信息,参保人可持身份证件和原协议到市社保局业务办理大厅重新填报缴费申报表。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在签订代扣代缴协议时,务必仔细核对协议书打印的内容,尤其是养老、医保个人代码,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等重点项目,如发现个别项目有差错,请及时到办理点更正,避免因差错造成代扣失败或无法发送手机短信。
2.签订协议时需要持本人本地银行卡,否则银行无权扣缴。
3.要密切关注代扣银行及社保机构发送的催缴提示、代扣成功告知短信,对短信内容有疑问,以及反复收到催缴提示短信,却未收到代扣成功告知短信的参保人员,请及时与社保机构联系,了解未能代扣的原因。
4.请个体缴费人员签订协议时选择好“每年规定扣缴年月”,一个结算年度为当年7月到第二年6月。如果选择6月,则在第二年6月扣缴;如果选择7月,则在当年7月扣缴。急需票据的人员可尽量把扣缴月份选择早一点。
5.少数参保人员在签订协议后,需补缴断接养老保险费的,可到相关窗口办理补缴业务,并同时出示协议书,避免造成重复缴费,对个别已经形成重复缴费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银行将在次月办理退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