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的警察不属于正式的警察。
警察是国家专项政法编制的公务员,通过公务员考试省公安厅授衔的才是正式的警察。事业编制的警察是文职,没有执法权,不用穿警服;即便穿警服,也没有正式警号、警衔、警察证,只能算是机关工作人员。
公务员编制公安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警察 ,公务员是一个总的划分,能授衔的警察全是公务员。
警察有两种编制:
行政编制,系国家统一定编、统一供给的,但建国至今很少增加。
事业编制,即因社会发展由省、省以下政府确定的事业编制。又分省和市两种,供应渠道和统计分省市编委管理。
统称公务员之前还有:合同制民警、合同警等,后通过扩大事业编制,国家增编等办法早已收编。重要的是,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由组织上掌握,各人入警后并不具体分,也不影响提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