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上,贵族等级可以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五个等级。
"公爵"的封号是贵族中的第一等级,最初,这个封号是给与那些部落的首领,例如"士瓦本公爵"、"萨克森公爵"、"勃艮第公爵"等。后来,在未征服地区的比较大的领主依附或者被宗主国征服后也会被授予"公爵"的封号,还有许多国家的国王在建国或者即位后,往往会出于自身的考虑,新分封一些"公爵"。
"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侯爵"一词本身的含义主要指边防长官,一般"侯爵"是管理与控制数个郡的贵族,很多势力强大的"侯爵"完全可以与"公爵"抗衡。"侯爵"在自己的领地上可以自己任命官员,制定管理的政策,基本上属于半独立的状态。
"伯爵"是贵族的第三等级,在加洛林王朝时期,伯爵指的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大致相当郡长。一般由国王任命当地的豪强担任。后来,伯爵主要成为"公爵"或者"侯爵"在地方上的代理人。随着公国或者侯国势力的衰弱,某些"伯爵"最后可以膨胀为权利中心。
"子爵"从字面上是高级贵族的侍从。一开始,"子爵"是"伯爵"的助手、顾问、代理人等为"伯爵"出谋划策,当"伯爵"不在,就代理行使职权。11世纪开始,"子爵"逐步脱离"伯爵"的控制,可以建立自己的城堡,从而成为地方上重要的力量。
"男爵"是威廉征服英国后引进的,"男爵"是国王的总佃户。供应一个骑士的土地被称为一个"骑士领",而一个总佃户往往拥有四五十个甚至更多的"骑士领",这样的地产被称为"男爵领",该封建主就是"男爵"。此外,一些领主而非国王的总佃户也被称为"男爵",而议会的传唤令中也常称呼那些没有封土的人为"男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