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生产总值,因其外文名是GrossDomesticProduct,三个英文单词首字母的组合为G、D、P,国内生产总值故简称“GDP”。
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体经济状况重要指标。
一、内涵:
1、国内生产总值是用最终产品来计量的,即最终产品在该时期的最终出售价值。一般根据产品的实际用途,可以把产品分为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
所谓最终产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可供人们直接消费或者使用的物品和服务。这部分产品已经到达生产的最后阶段,不能再作为原料或半成品投入其他产品和劳务的生产过程中去,如消费品、资本品等,一般在最终消费品市场上进行销售。中间产品是指为了再加工或者转卖用于供别种产品生产使用的物品和劳务,如原材料、燃料等。GDP必须按当期最终产品计算,中间产品不能计入,否则会造成重复计算。
2、国内生产总值是一个市场价值的概念。各种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是在市场上达成交换的价值,都是用货币来加以衡量的,通过市场交换体现出来。一种产品的市场价值就是用这种最终产品的单价乘以其产量获得的。
3、国内生产总值一般仅指市场活动导致的价值。那些非生产性活动以及地下交易、黑市交易等不计入GDP中,如家务劳动、自给自足性生产、赌博和毒品的非法交易等。
4、GDP是计算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价值,因而是流量而不是存量。
5、GDP不是实实在在流通的财富,它只是用标准的货币平均值来表示财富的多少。但是生产出来的东西能不能完全的转化成流通的财富,这个是不一定的。
二、表现形态:
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
1、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
2、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
3、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减去进口货物和服务。
三、核算方法:
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核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
1、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2、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按照这种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相加得到。
3、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产品和服务的最终去向,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和货物与服务净出口三个部分。
四、与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概念区分:
国民生产总值(因其外文名是GrossNationalProduct,故简称GNP),是一个国民概念,是指某国国民所拥有的全部生产要素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
1、GDP与GNP计算口径不同。GDP计算采用的是“国土原则”,即只要是在本国或该地区范围内生产或创造的价值,无论是外国人或是本国人创造的价值,均计入本国或该地区的GDP。而GNP计算采用的是“国民原则”,即只要是本国或该地区居民,无论你在本国或该地区内,还是在外国或外地区所生产或创造的价值,均计入本国或该地区的GNP。
2、GDP与GNP侧重点不同。GDP强调的是创造的增加值,是“生产”的概念。GNP则强调的是获得的原始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