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者有一套百平房产的话,法院可否执行该房产??

2022-08-20 社会 82阅读
  法院是可以执行债务人名下的房产的,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如果债务人就这一套房子,为其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是不可以拍卖的,设定了抵押权的房屋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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