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因此,公司在和你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之时就应当付清工资。但如到期不付,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当然,如果公司给出付款承诺,你同意的话也是可以的。
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向你出具工资欠条,无其他争议的,你可凭该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无须经仲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我国相关劳动法规定,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因此辞职必须满足提前三十天和书面两个条件。
公司如果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则你口头辞职并直接离职的做法可能构成旷工,若公司规章制度有进一步表明旷工几天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可以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你办理离职手续。
你未上班的时间公司有权不支付你工资。关于提成,则要看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如果你的提成有包含以前工作的报酬,例如季度或者年度提成,则前面工作的报酬应当支付给你。
对于你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直接离职的行为,若公司有证据证明给公司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则公司有权要求你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