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相应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通话录音、银行的交易流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五十条规定: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第六十三条规定: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年11月1日修正)第三十三条规定: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扩展资料:
收集证据之后,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
1、起诉状
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准备起诉状份数。
2、准备证据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