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的,一般授予中尉军衔,定副连职或技术十三级干部。获得硕士学位的,授予上尉军衔,定正连职或专业技术十二级干部。获得博士学位的,授予少校军衔,定副营职或专业技术十一级干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初任军官职务的人员依照下列规定首次授予军衔:
军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授予少尉军衔;
大学专科毕业的,授予少尉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中尉军衔;
大学本科毕业的,授予中尉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少尉军衔;
获得硕士学位的,授予上尉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中尉军衔;
研究生班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授予中尉军衔;
扩展资料:
军校学历不同的军校学员毕业之后的军衔也不同(2018年):
中专:排职少尉(对应办事员)。
大专:排职少尉(对应科员)。
本科:副连职中尉(对应科员)。
硕士:正连职上尉。
博士:副营职少校 [24] (或者正营级)。
公安消防等部队定职授衔的具体规定(2008年):
大专毕业生,授予武警少尉警衔,定为排职(技术14级);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衔,定为正营职(技术10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队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