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有基本账户。个体工商户开立基本账户时,必须向银行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正本。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包括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存款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一家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申请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建立基本账户,应坚持以下四个主要原则:
1、先进性。要发挥新技术的优势,利用计算机和网络通讯等现代化手段,不仅快速、准确地处理现有业务交易和信息服务的所有内容,而且要扩大电话银行、ATM、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工具的转账和查询业务。
2、可扩充性。个人基本账户一定要具备良好的扩充能力,要能为未来的发展留有足够的空间和接口。
3、便利性。要与现有业务体系并轨运行,处理好与现有业务的关系,为银行零售业务的整体发展提供支持和促进,以适应不同客户群体的多样化需求;利用电子技术,简化业务流程,方便客户操作,减少柜台人员的操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4、安全性。个人基本账户要贯彻强化基础管理,严格业务操作,规范流程和控制,切实防范风险方针,确保账户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业务的顺利推展。
扩展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