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讲SAP系统提供的仓库管理功能有:收、发、转、盘点四大项。其中,‘收’就是收货入库,除系统标准的收货、退货外,还可以依实际需要增设超交收货、折补收货、免费收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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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如下仓库管理指导学习:百度文库-ERP系统
拓展资料:
储存原则
1.存储规定
a)防火、防水、防压、防潮;
b)定点、定位、定容、定量;
c)先进先出
2.物料存储要分门别类,按“先进先出”原则堆放物料,填写《物料标识卡》等标识,尾数应贴上“尾数标签”或做好尾数标识,并有相应的台账、卡账以供查询;
3.对因有批次规定、色别规定等特殊原因而不能混放的同一物料应分开摆放;
4.物料储存要尽量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不超安全高度”
料不得直接置于地上,必要时加垫板、纸皮或置于容器内,予以保护存放;
5.任何物料不得堆放在仓库通道上,以免影响物料的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