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朝阳大街1399号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12月27日,为直属市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处、财务会计处、网络信息处、审计稽核处、贷款管理处、归集执法处7个处室及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下设25个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实行垂直管理。
扩展资料
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核算等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管理运营住房公积金,提高城镇居住水平,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拟定;全市(含县、市、区及驻保单位)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购房补贴基金,售房款,集资建房款,支持住房建设资金,租赁保证金等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贷款服务;县(市)及驻保单位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