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人员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申请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经认证的网上办事用户名,通过社会保险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参保证明,可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社会保险业务用章”。
二、参保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如果社保局不能查到你的社保缴纳记录,是不可能给你开社保参保证明,需要所在的工作单位有给你参保的记录。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