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8〕16号
经市环境保护指挥中心专家会商预测,自12月30日中午起,受弱冷空气影响,我市气象条件将逐步转好。为便于群众出行,市政府决定,提前解除唐政通字〔2018〕15号《通告》规定的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自12月30日14时起至2019年1月1日不限行。12月30日当天城市公交车继续实行免费乘车,12月31日起恢复收费。
2019年1月2日及以后,继续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8〕10号)执行每天禁行两个尾号限行措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0日
2019年1月2日至1月6日
依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8〕10号)的规定,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6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因此,2019年1月2日至1月6日,唐山要这样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