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申请更改出生日期,须由申请人(或监护人)持以下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核原件留复印件);
②《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③出生医学证明、户籍档案等有关证明真实年龄的材料。
④如果没有出生证明,可以用医院生产时的病历等证明,或者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写一个出生时间的证明。
变更手续办理
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填好,经派出所审核、公安分(县)局审批同意后办理更改手续。
更改手续办理好后,将会下发《居民变更身份项目通知单》,居民凭此单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变更户口簿等资料的手续。
注意事项
由于各地办理程序存在差异,最好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咨询一下。
由于要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一般来说,至少一个月才能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