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去报销生育险流产补贴

2020-09-17 社会 64阅读
带好相关材料到当地的社保局报销即可。具体的流程如下: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
产假
(1)顺产12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妊娠不满2个月(不含)流产的,20天;
(3)妊娠满2个月(含)不满3个月(不含)流产的,30天;
(4)妊娠满3个月(含)不满7个月(不含)流产、引产的,42天;
(5)妊娠满7个月(含)引产的,98天。
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1)结扎: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21天;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7天。
(2)复通术:输卵管复通手术的, 21天;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 14天。
(3)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2天;
(4)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护产假:15天(男职工享受)。
注: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以上规定的假期
5、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二、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的;
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或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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