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新大通管业有限公司职工,我单位于2006年12月20日宣布放假至今仍无任何通知,单位没有给我办理失业手续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为此2009年3月17日我将单位告上法院,法院至今没有判决。2009年8月14日我单位将被拍卖。我应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提供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及发生事故的证据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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