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0日,为指导金融机构更好地贯彻执行“资管新规”,确保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工作平稳过尘凳渡,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就过渡期内有关具体操作性问题进行了明确。
今年4月,资管新规出台。该文件在规范资产管理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缺乏配套细则指引,金融旅兄镇机构在操作层面存在疑惑,相关业务的开展和退出均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通知》主要有三个内容:一是进一步明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二是进一步明晰过渡期内相关产品的估值方法;三是进一步明确过渡期的宏观审慎政策安排。
在明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方面,《通知》明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外,还可以适当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但应符合资管新规关于非标投资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规定。
《通知》还对老产品的投资的标的和投资范围也做出了一定程度的松动和调整,旨在给予金融机构发行新产品和培育投资者一定时间。
“资管新规落地后,实体经济和金融机构都能感受到,在新老划断的问题上,出现了老产品到期,而新产品由于不再享有刚性兑付,面临较大发行难度的问题。”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朱宁表示。
针对这一问题,《通知》指出,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投资新资产,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但老产品的整体规模应当控制在“资管新规”发布前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内,且所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年底。
接近监管的人士表示,此举将为新产品发行创造有利环境,确保新旧交替过程中,产品拆粗能够顺利发行,增加实体经济融资来源。
在资产管理产品的估值方法方面,《通知》指出,考虑到部分资产尚不具备以市值计量的条件,在过渡期内,对封闭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的债券,可使用摊余成本计量,但定期开放式产品持有资产组合的久期不得长于封闭期的1.5倍;银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进行估值。